首次取證和增項(或者升級)的安裝單位,應當通過試安裝證明其具備安裝符合要求的壓力的能力。
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申請安裝資格的單位(也稱安裝單位),應當向國家質檢總局或者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(以下簡稱許可審批機關)提出安裝許可申請,提交以下申請資料,并且按照要求進行網上申報:
(一)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書(一式四份);
(二)單位概況;
(三)工商營業執照(復印件);
(四)組織機構代碼證(復印件);
(五)已獲得的認證或者其他資質證書(復印件);
(六)質量保證手冊;
提供的復印件應當加蓋安裝單位的公章。
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單位應當具備壓力管道安裝要求的能力,其人員、條件和檢測手段等資源條件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:
(一)有與安裝相適應的管理人員,包括管理人員、專業技術人員、檢驗檢測人員和技術工人;
(二)有與安裝向適應的安裝條件,包括辦公條件、安裝設備與工藝裝備、試驗用的廠房場地、原材料和管道元件存放保管場地;
(三)有與安裝相適應的檢測手段,包括檢測儀器、無損檢測設備、理化檢驗設備、計量器具和試驗條件;
(四)具備主要的安裝生產工序和完成終檢驗工作的能力。